商标注册后还需要申请重庆著作权登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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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后还需要申请重庆著作权登记吗?

作者:http://www.sanjiaolonggucj.cn 时间:2022-01-29 08:41:45

其实这个问题很多人都咨询过我们,今天我们来给大家介绍这方面的内容,申请了商标,还需要重庆著作权登记吗?logo是企业品牌形象,是不可或缺的,商标申请注册了还有必要申请著作权版权登记吗?有必要,因为他们之间的保护年限和范围,对象等有不同。 

保护年限不同  商标自申请成功后有效期为10年,如果商标申请人想继续使用的,可进行办理续展手续,续展年限为10年,著作权登记成功后有效期为50年,著作权不可进行续期。 

保护范围不同  商标保护范围具有地域性,商标在中国申请的受中国的保护,而著作权登记后受全球多数国家的保护。 

保护对象不同  商标保护的是企业生产和流通的产品,商标名称不得侵犯,著作权保护的是整个作品,包括logo的设计作品也可以申请保护的。  

在线申请原则  著作权保护自动产生商标实行申请在先原则,即需要申请并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具有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一般自动产生,不需要经过特别程序。  

商标和著作权发生纠纷情况  一种是申请人在注册商标时使用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另一种是作品使用了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而这些商标的文字、手写体或特殊字体、图形、组合、声音、立体等都可能与著作权产生纠纷。

版权亦称“著作权”。指作者或其他人(包括法人)依法对某一著作物享受的权利。那么,为什么图形商标最好还要进行版权登记?

1、证明标志(商标)的归属权,以免了以后因归属权问题导致商标无效。

2、版权一旦登记之后,其他人使用必须经过权利人允许,否则都属于侵权。

3、一件作品委托他人设计,或是职务作品的时候,没有版权登记很难证明归属权,无法确定原始的权利,给权利人主张权利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4、版权登记有利于保障商标权利的稳定,防止只注册商标而导致的权利缺失。

5、按照我国《商标法》和《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与他人在先权利相冲突的商标和外观设计专利可以被撤销和无效。因此如果一件美术作品(如图形)被他人申请注册商标,或一个图形商标被他人在别的类别上抢注,这时利用在先权利进行异议或撤销,可能性就比较大。

6、可将商标在未注册的类别进行预保护。

7、下证速度快。

什么是电子出版物?电子出版物版权保护问题有哪些?现如今网络与信息数字化技术已经趋向于成熟了,而且电子出版物也显现出了极大的生命力。那么什么是电子出版物?电子出版物版权保护有哪些问题呢?《软件著作权的期限》:

一、电子出版物的概念电子出版物是指以数字代码方式,将有知识性、思想性内容的信息编辑加工后存储在固定物理形态的磁、光、电等介质上,通过电子阅读、显示、播放设备读取使用的大众传播媒体,包括只读光盘、一次写入光盘、可擦写光盘、软磁盘、硬磁盘、集成电路卡等,以及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的其他媒体形态。电子出版物与传统纸张出版物相比具有不同的特性:信息量大、可靠性高、承载信息丰富,具有较强的交互性,制作和阅读过程需要相应软件的支持。

二、电子出版物版权保护问题发表权问题著作权法中已经对“已发表”和“未发表”作品保护的区别进行了严格规定,我国著作权法有关“发表”的规定是,在网络上传输作品被称为“发表”。但被称为“发表”的网络传输作品是有条件的:

第一、由作者授权后在网络上公开的作品。

第二、作品须在较大范围内被公众得知。

第三、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

如果作品已经以其他方式公开过,即便第一次进人互联网络,也不被视为发表。因此在判断是否侵权、确定解决方式时,电子出版物的网络传输是否符合著作权法对“发表”的要求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合理使用问题世界各国的现行著作权法中都对“擅自复制”作了禁止性规定,以保护作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义在不同程度下允许社会公众的“合理使用”,充分体现了通过著作权法来平衡版权拥有者和社会公众之间利益的立法精神在传统的印刷和传播途径中,高成本、长周期以及受较强地域性限制等因素使得个人的合理使用还不足以给著作权人的利益带来严重的影响。数字化复制权问题在制作电子出版物时,必须对原始信息进行数字化处理,即把所有信息都用数字技术进行加工处理、数字技术的应用、网络媒体的传播又引起了复制权问题。目前,理论界对作品数字化存在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认为是著作权中的复制行为;另一种观点认为是类似翻译的演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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