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版权登记后会有哪些好处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重庆版权登记后会有哪些好处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依据我国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对版权进行登记的好处包括维护版权的利益,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
相关法律规定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
第一条为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
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第四条作品登记申请者应当是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所有人及其代理人。
A公司委托B公司开发软件,开发完成后此软件的著作权归属谁呢?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吗?软件著作权人与软件开发者到底有哪些区别?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吗?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九条规定,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无相反证明,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开发者。本条明确规定了软件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也就是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三条规定,软件开发者,是指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
本条例规定了软件开发者的定义,软件开发者就是软件的作者。与一般的作品一样,软件的开发者不仅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软件著作权不属于软件开发者的情况《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九条规定同时又规定了例外原则。这里的另有规定主要包括以下五种情形。也就是说,以下五种情况下,软件著作权不一定属于软件开发者,需要遵循相应的合同约定或保护条例规则。
1)合作开发软件。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软件著作权的归属遵循合同约定,分割独享,不能分割共同享有的原则。
2)委托开发软件。委托开发的软件,其软件著作权的归属遵循合同约定,无约定归属受托人享有原则。
3)下达任务开发软件。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其软件著作权的归属遵循合同约定,无约定归属接受任务方享有原则。
4)职务开发软件。职务开发的软件,其软件著作权由法人或者组织享有原则。
5)软件著作权转让。发生软件著作权转让的情形,其软件著作权归属受让方。
软件著作权人与软件开发者的区别软件著作权人与软件开发者主要有以下区别:
1)软件著作权人是指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软件开发者是指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2)软件著作权人享有软件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等权利,并依此有权获得报酬;而软件开发者不享有软件的相应权利,不能获得软件转让或许可的报酬。
3)一般情况下软件开发者就是软件著作权人,但是合作软件、委托软件、下达任务软件、职务软件、软件著作权转让等情形下,软件开发者不一定是软件著作权人。
下一篇:重庆版权登记的用处有什么
最新文章
- 九龙坡区摄影版权查询方法与注意事项[ 2024-07-06 ]
- 九龙坡区摄影版权查询指南[ 2024-07-06 ]
- 南川区影视版权形式:多元化与异业合作的趋势[ 2024-07-06 ]
- 南川区影视版权形式:传统与数字化版权的交融[ 2024-07-06 ]
- 城口音乐版权登记费用解析[ 2024-07-06 ]
- 城口音乐版权登记费用探究[ 2024-07-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