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音乐作品版权登记包含哪些类型?
我国中国版权法逐渐的完善与加强,使得我国作品的创作越来越有保障,版权作为作者的强心剂,版权法律的完善,能够鼓励能过的创作者进行创作,那么版权评估标准是什么呢?有哪些要求?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版权评估这方面的知识,供大家参考。
1.作品作者及其基本情况(业内影响力、以往作品等作为参考因素);
2.作品基本情况,包括作品创作完成时间、首次发表时间、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使用情况;
3.作品的类别,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喜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等;
4.作品的创作形式,包括原创或者各种形式的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等;
5.作品的题材类型、体裁特征等情况;
6.著作权重庆版权登记情况;
7.相关权利在时间、地域方面的限制以及质押、诉讼等方面的限制;
8.作品的创作成本、费用支出;
9.以往的评估和交易情况,包括转让、许可使用以及其他形式的交易情况;
10.著作权版权权利维护方式、效果,历史维护成本费用的支出情况;
11.相关行业政策和作品所在市场发展状况;
12.作品的使用范围、市场需求、经济寿命、同类版权的竞争状况;
13.作品使用、收益的可能性和方式;
14.同类作品近期的市场交易及成交价格情况。
日常生活中,如何有效规避版权侵权?
当面对版权侵权的时候,最坏的一步就是进行诉讼,繁琐又费劲。如果不想走这最后一步,在日常生活中如何有效规避版权侵权呢?
1、建立版权使用规范手册。企业知识产权使用部门,制定版权使用的审批流程、检索流程、发布流程,从源头和使用上规范,进一步降低版权侵权使用风险。
2、加强经营合同中知识产权权属约定。除了经营者自己收集使用外,大多数版权资料可能来自外部采购,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知识产权权属、许可使用范围、侵权责任承担,必要时要求供方提供知识产权权属证明,避免涉嫌侵权。
3、积累正版素材数据库。企业可以在日常工作中积累免费的正规版权素材库,便于日后经营活动中使用。亦可以类似人民网的倡议一样,业内建立合作同盟,实现互联互通。
4、及时保护自身版权。作品涵盖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企业自身其实拥有众多的版权,包括企业的LOGO、宣传册、产品图样、外观作品、企业装潢等,提议及时进行重庆版权登记,避免诉争中版权证明效力。
2019关于重庆版权登记过程的相关信息解读
版权登记手续
一、根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本省的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申请作品登记。
二、省版权局负责本省的作品自愿登记工作,具体承办部门是省版权事务所。
三、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应按《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提交有关证明和材料:
1、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一份,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各一份。
2、个人作者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著作权人还应提交著作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创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合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合作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职务作品申请登记的,应提交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专有使用权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及著作权归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申请登记的,申请人除按上述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交作品照片两张(不大于3R,可电脑打印),一张贴在“作品登记申请书”左下方空白处,并在上面盖骑缝章,另一张随材料提交。
版权登记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条例的规定美术文字作品的登记费用为598元/件。工程图或示意图作品登记费用为898元/件。软件著作权登记1600元/件。影视作品登记798元/件。版权变更700元/件。版权补证600元/件。当然不同地区的版权登记费用也可能略有差异,一切收费标准还应以当地有关部门公布的信息为标准。版权登记时间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计算机软件的程序有许多特征,这些特征已被用来鉴别两个程序之间是否相似,包括:
1、两个程序产生的输出是否相类似;
2、两个程序接受的输入是否相类似;
3、两个程序的数据结构是否相类似;
4、两个程序逻辑流程是否相类似。
在计算机软件侵权案的专家鉴定和技术对比工作中,上述的每一个特征都成为鉴定人员进一步详细分析两个计算机程序的表现形式是否一致的关键对比点,而鉴定人员正是通过这些关键点的对比得出供法官参考的鉴定结论。如果这些特征均不存在相似性,实际上也就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可能性。当然即使每一个特征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相同或者相似,也不能充分证明侵权行为的发生,因为除了功能上的相似外,更重要的是实现功能的计算机程序的表现形式相类似,因为通常功能性的特征主要是体现软件开发者的设计思想(Ideas),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这种设计思想本身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因为实现同一功能可能会有许多不同的方法,仅仅是功能性特征相同并不能证明计算机软件程序代码相同。
证明计算机软件侵权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接触,所谓接触是指原告的软件产品已公开销售,或者被告主要的软件开发人员曾在原告处工作过,或者原、被告之间曾有过合作关系等,这些通常可以证明被告曾有机会接触原告软件产品的核心内容,从而使得被告软件的开发工作有借鉴原告软件核心内容的嫌疑。
最新文章
- 九龙坡区摄影版权查询方法与注意事项[ 2024-07-06 ]
- 九龙坡区摄影版权查询指南[ 2024-07-06 ]
- 南川区影视版权形式:多元化与异业合作的趋势[ 2024-07-06 ]
- 南川区影视版权形式:传统与数字化版权的交融[ 2024-07-06 ]
- 城口音乐版权登记费用解析[ 2024-07-06 ]
- 城口音乐版权登记费用探究[ 2024-07-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