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区软件著作权如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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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区软件著作权如何查询?

作者:http://www.sanjiaolonggucj.cn 时间:2022-07-21 08:49:17

版权保护对于版权市场具有哪些意义?

有些人会认为,对于版权保护最重要的就是保护个人或者企业利益。不过,进行版权保护不仅仅只是为了利益。对于整个版权市场来说,也有着非凡的意义。小编就给大家讲讲。

1、有利于良性竞争版权保护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抄袭度,如果没有版权保护,作品抄袭便泛滥成灾,原创的价值也随之被贬低,对于作者来说,是一种损失和打击。企业之间进行作品抄袭,势必会造成恶性的竞争,扰乱市场环境。这时候版权保护就尤为重要了,拥有作品的版权才能拥有更强的竞争力。版权作为企业、个人的一种无形资产,可自由进行版权许可、转让,而版权证书此时就相当于作品唯一的有效“证件”,且有登记版权的软件,在各大会展中可提高企业的实力、权威。

2、版权保护有利于创新不管是对个人还是对公司而言,版权保护都非常有利于创新,一个人有了新的想法并付诸实践,当他的创意被接纳并保护,他的个人价值得到了体现,由此受到了极大的鼓励,创作便更有动力。此外,当创新的作品出现,就有更多的人受到启发,得到创新的新思路,由此激发出更多优秀的作品。

3、鼓励和保护个人发展如今的互联网时代,作品抄袭变得更轻而易举,各行业各领域的抄袭事件频发。身边的设计师朋友以及文字工作者都深受其害,自己的作品被模仿或者抄袭的现象屡禁不止。若是事态严重,有版权保护在先的可以走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在这其中,创作者的权益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以出版商,出品方为代表的资本力量其实也是版权保护的重中之重。

计算机软件进行重庆著作权登记之后,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然而进行相关的著作权登记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首先需要符合申请登记的条件。究竟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什么?请阅读下文了解。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条件:

(1)鉴于著作权保护的是表达形式,故要求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由计算机程序(源程序或者目标程序)和与其有关的文档组成。

源程序是由编程语言,如:BASIC语言、FORTRAN语言、C语言、汇编语言以及数据库管理程序编写而成的代码化指令序列;目标程序是由数字“0”和“1”组成二进制代码;数字“0至7”组成的八进制代码的数字“0至9”及字母“A至F”组成的十六进制代码组成的指令序列;

文档是与软件开发、使用、维护有关的文字说明资料,如:软件的需求说明书,设计说明书,用户手册,维护手册等。而不是开发登记的软件所用的思想、概念、发现、算法、处理过程和运行方法,因为这些不是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保护的对象。

(2)登记的软件是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载体上的软件。即:软件应当是已经固定了表达形式并在存储介质上(如:打印纸、软盘、硬盘、EPROM或者ROM等)的软件。

(3)要求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是发表过的。所谓发表是指:软件权利人以包括用出售或其它提供制件的办法向公众发行软件,或者为了进一步发行复制品的目的而公开展示软件。仅仅在本单位内部使用该软件不属于发表,通过鉴定的软件和在科技成果研讨会等单纯以学术性讲座为目的形式介绍软件不属于发表。

(4)要求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是一个独立开发完成的软件。即:一项软件著作权的登记申请应当限于一个独立发表的、能够独立运行的软件。如:基于某个软、硬平台之上能够独立使用、能够实现一定功能和性能的软件。

作品著作权登记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是多久?

在我国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的具体流程和时限是多久呢?针对这些问题下面由版权代理人给大家介绍该内容:1、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流程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到版权中心->登记机构接收材料->通知申请人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审查申请材料->制作发放登记证书->网站公告。2、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时限的多久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的时限是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如果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在收到补正通知书后60日内完成补正,版权保护中心在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在著作权法律体系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等。在这些法律内容中,对于著作权侵权的刑事责任判定又包含什么内容呢?接下来就由为各位讲讲这个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4年7月5日通过的《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规定:

一、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或者并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二、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第1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或者并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单位有本决定规定的犯罪行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决定的规定处罚。

四、查获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和属本单位或者本人所有的主要用于侵犯著作权犯罪的材料、工具、设备或者其他财物,一律予以没收。

五、犯本决定规定之罪,造成被侵权人损失的,除依照本决定追究刑事责任外,并应当根据情况依法判处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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