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文字作品版权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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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区文字作品版权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作者:http://www.sanjiaolonggucj.cn 时间:2022-08-22 08:12:20

对于有软件著作权登记需求的企业或个人来说,要是有相关的登记流程那再好不过了。今天,小编就准备了一份软件著作权登记流程,帮助大家在进行登记的时候更方便更快捷。全文将分为登记流程和登记所需文件两大内容。

▍登记流程

1.填写申请表进入著作权登记网站,开始进行用户注册并登陆。随后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确定、提交和打印。

2.提交申请文件此处指的是软件著作权登记流程中需要准备的资料,只需申请人或代理人按要求进行提交相关资料即可。

3.缴纳费用当提交的文件符合受理要求之后,将会发出缴费通知,此时进行缴费即可。

4.登记机构受理以上步骤都完成之后,登记机构将会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受理,并发出已受理通知书和缴费后的票据。

5.补正流程在受理过程中,有可能会收到需要补交文件的通知,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补交即可。若逾期,则撤回申请,若文件仍不符合要求,则不予登记。

6.获取证书现场领取:受理日30个工作日之后,持受理通知书去到登记受理大厅领取。邮寄:申请表中填写联系地址。

▍登记所需文件

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为在网站中在线填写的登记申请表。

2.软件的鉴别材料通常源程序和文档应提交前后各连续三十页、不足六十页的,并全部提交。

3.有关证明文件①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或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权利归属证明文件等。关于软件著作权登记流程,已讲解完毕。对于无精力、无时间的企业和个人,代理机构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可以为你免去准备大量申请文件、领证书、补资料等繁多流程。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有效期是注意事项有哪些?

著作权许可使用是著作权人授权他人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时期和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商业性使用其作品并收取报酬的行为。这一行为需要签订合同,下面来看看一些关于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相关事宜。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使用效期时间、地域范围是进一步定义被许可的使用权效力范围的重要因素。法律对此没有特别的限制,通常由当事人根据需要自由约定。著作权许可使用的期间一般以5至10年较为常见,永久性的许可使用比较少见。

在后一种情况下,被许可方获得的使用权在著作权剩余保护期内一直有效,如果使用权是专有的,则和权利转让的效果区别不大。至于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和作品的使用方式有密切的联系,一般是以一个国家为界限,但是,对一些权利,又往往可以作更小的划分,例如表演权可以限制在一个小县城的范围,播放权可以限制在一定的城市。但是,应该注意,避免通过该条款形成对市场的分割,造成对自由竞争的危害。例如,国内图书出版合同一般不得以省份为界限(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除外)分别许可不同的出版社出版同一作品。

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注意事项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订立中应注意的问题,一般有以下几点:1、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合同或者取得许可。这是一般性的原则要求。2、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许可使用作品的方式;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非专有使用权;许可使用的范围、期间;付酬标准和办法;违约责任;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3、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4、合同的有效期不超过10年,合同期满可以续订。

著作财产权和发表权的保护期限是有一定限制的,根据著作权主体和作品性质不同,其保护期限有所区别:

(一)作品的作者为公民,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作者死亡后,其保护期以作者死亡后次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第50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届满。

(二)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予以保护。

(三)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的发表权、著作财产权以及摄影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其著作权不再受保护。

(四)合作作品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但50年的计算以合作作者中最后死亡的作者的死亡时间为起算点。

(五)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者身份一经确定,则适用著作权法的一般规定。

(六)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拥有著作财产权,该权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10年的12月31日。

(七)录音、录像作品的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作品首次出版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八)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有转播、将其录制在音像载体以及复制音像载体的权利,该权利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播放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与著作权相关权利事项登记(邻接权登记)

一、邻接权的概念邻接权的原意是与著作权相邻的权利。在我国《著作权法》中,邻接权包括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

二、与著作权有关权利(邻接权)包括哪些?与著作权有关权利(邻接权)具体包括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权利,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权利,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权利。

三、与著作权相关权利事项登记(邻接权登记)材料要求: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与著作权有关权利事项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权利归属证明;4、录音、录像制品、版式设计样本和记载有表演或广播、电视内容的材料样本;5、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6、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四、与著作权相关权利事项登记(邻接权登记)登记费:收费项目计价单位收费标准(元)备注录音制品件歌曲300元/首,专辑2000元其他半小时以内300元半小时以上500元系列作品协商确定录像制品件半小时以内300元每多半小时加100元系列作品协商确定版式设计件500元系列作品协商确定广播电视节目件半小时以内300元半小时-1小时500元1小时以上800元系列作品协商确定表演件按照表演作品的类型著作权登记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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