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影视作品版权价格是否合理?
著作权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的创作人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在法律规定的年限内对作品享有独占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复制、发行、翻译、改编等方式使用其作品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我国著作权实行自愿登记原则。但是国家版权局鼓励著作权人登记作品,以充分保护自己的权利。那么,国内作品的著作权登记需要提交哪些资料?国内作品的著作权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二)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三)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复印件和彩色稿各1份,并附上作者签字);(四)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附上作者签字);(五)权利归属证明(委托创作作品需要提供委托创作协议,职务创作作品需要提供著作权归属协议)。(六)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进行国内作品的著作权登记的流程如下: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著作权登记证书,是各级人民法院及其他国家执法机关认定著作权归属的重要依据,也是著作权人充分行使权利并保护自身合法利益的重要保障。
版权大家都知道,但是你们是否了解版权保护中的权利限制与合理使用吗。不要急,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知识产权协定》与其他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和国内立法一样,在赋予知识产权所有权人及持有人权利的同时,对其权利及权利范围加以限制,并规定了合理使用的条件。
《知识产权协定》第13条仅做了原则性规定:各成员对专有权做出的任何限制或例外仅限于某些特殊情况,它与作品的正常利用不相冲突,也不得无理地损害权利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值得注意的是,协定并没有接受《伯尔尼公约》关于版权中的权利限制的有关条款及附件。《伯尔尼公约》第9条除了上述原则性的规定外,在附件第1条至第5条,在正文第30条还规定了下列几种具体的权利限制和可以合理地使用。
(一)从一部合法公之于众的作品中摘出引文,包括以报刊提要形式引用报纸期刊上的文章,并注明了出处;
(二)以出版物、广播或录音录像形式为教学解说而使用作品,并注明了出处;
(三)通过报刊、广播,复制已在报刊上发表的有关经济、政治或宗教的时事文章,或具有同样性质的已经广播过的作品(只要原发表时未声明保留),并指明了出处;
(四)用摄影、电影、广播或其他报道时事新闻的传播方式,在报道中使用无法避免使用的有关作品;
(五)对于已经由作者授权录制的音乐作品的再次录制;
(六)对翻译权保护的10年保留;
(七)专门对发展中国家作出的有关强制许可的规定。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版权保护中的权利限制与合理使用的相关内容了,想要了解的伙伴可咨询在线客服哦。
随着大家版权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人会将自己的作品申请重庆版权登记,以此保护自己的相关权益。但对于版权登记有效期限,很多人却并不太清楚。那么版权登记有效期限究竟是多久?
永久保护,还是有时间限制?版权登记保护的权利也分为两种,它们的保护期限也各有不同:
1.版权登记后的人身权保护期限人身权中包括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这三项权利是受到法律永久保护的,没有时间限制。
2.版权登记后的财产权保护期限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又根据著作权主体不同而不同,主要分为两类:作者为公民,作者为法人或其他组织。①作者为公民版权登记的有效期限为,作者一生至死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②作者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版权登记的有效期限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若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将不再被著作权法保护。
3.特殊作品的保护期限①电影及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摄影作品,版权登记的有效期限为第50年的12月31日。②作者不明的作品,保护期限为作品发表之日起50年;若50年内确定了作者,将按著作权法的保护期限为准,则作者一生至死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当作品版权到期后,该作品则成为社会共有财富。但可以通过对作品进行修改,从而变为一个新的作品,再进行版权登记。
4.可申请版权登记被保护的作品类型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5.不能申请版权登记被保护的作品类型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版权登记有效期限因主体不同而不同,若版权到期后可通过将作品修改后,重新申请版权登记以获得保护。
对于商标的重要性,想必大家都是知道的,但是对于版权,不知道大家意识到它的重要性没有,而且现在对于版权的侵权事件也是常有发生,所以很多时候,也建议大家将商标和版权同时申请。那么,版权法之版权和商标同时申请,有什么好处?下面,跟随一起来看看吧。版权法之版权和商标同时申请的好处,主要有以下几点:
好处一:版权有在先权利。《商标法》中明确规定,著作权享受在先权利,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作为商标使用,属于对他人在先权利的侵犯。从这点可以看出,拥有著作权的在先权利,相当于“全类别”保护,无论别人在哪个类别注册,即使注册成功了,也可以被“无效”掉。
好处二:非商标性使用也可以维权。比如有人用你的LOGO或商标图形,没有用在商标上,用在别的地方了,并且用以建立该标志与自己特定商品之间的联系的行为,就可以用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维权。因为那时,商标法就管不了了。
好处三:在注册商标的同时,申请版权保护,版权下证快,如果在商标流程中驳回了,可以用作证据材料使用,让商标驳回复审成功。
好处四:“商标版权化”会保护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商标。“撤三”规定的本意是防止原商标持有人不合理地囤积或垄断本可被其他经营者有效利用的商标资源。但是,在“商标版权化”的保护模式下,商标权人的商标即使因为不使用而被撤销,也会基于其享有的著作权而禁止他人继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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