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作品版权登记价格是否合理?
所谓“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即著作权领接权,是指作品传播者(包括是出版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和广播电视组织等)对其赋予作品的传播形式所享有的权利。它是与著作权相邻、相近或类似的权利,是从属于著作权的一种权利。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具体包括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权利,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权利,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权利等。
出版者、表演者和音像制作者使用他人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都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图书出版者经作者许可,可以对作品修改、删节。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
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
(一)表明表演者身份;(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其中,以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或者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
解决版权争端的办法有哪些?
版权侵权是指一切违反版权法侵害版权人享有的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的行为。具体说来,凡行为人实施了《版权法》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版权造成财产或非财产损失,都属于对版权的侵权。发现侵犯版权的行为,受害人可以请求版权行政管理机关处理。版权行政管理机关依受害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可以对侵权人予以行政处罚。侵害人和受害人对版权行政管理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按照行政诉讼程序解决行政争端,即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解决版权争端的办法1、行政复议当事人对版权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不服,可以向版权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2、行政诉讼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做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在复议期间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不申请复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诉讼时效期间为3个月,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计算。当事人对版权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不服,既不履行又不在行政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版权行政管理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软件著作权从2018年减免了登记费用之后,登记量直线上升,中小企业登记需求也在持续提升。本文就计算机软件重庆版权登记条件、版权主体、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了整理,希望对有软著登记需求的中小企业有所帮助。独立开发完成软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通过合同约定、继承、受让或者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成为著作权人。
●自然人在单位任职期间所开发完成的软件,不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自然人可作为著作权人申请软件登记:1、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2、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自然的结果;3、主要使用了单位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软件。
●计算机软件版权登记条件:1、申请登记的计算机软件应当由计算机程序和与其有关的文档组成。2、申请登记的计算机软件是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载体上的软件。3、申请登记的计算机软件应当是发表过的。并且,仅在本单位内部使用该软件不属于发表,通过鉴定的软件和在科技成果研讨会等单纯以学术性讲座为目的形式介绍软件不属于发表。4、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是一个独立开发完成的、能够独立运行的软件。
●计算机软件版权登记注意事项:
1、不同版本是不同的软件作品,软件功能和性能发生重大变化的升级软件,申请人如有需要,还应再登记。
2、可进行版权登记的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能实现一定功能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有关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3、计算机软件版权登记文件: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软件的鉴别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联系人身份证明和相关的证明文件各一式一份。
4、游戏软件作品可以分为游戏引擎和游戏资源两大部分。游戏资源包括图象,声音,动画等部分,游戏引擎是程序代码,可以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而游戏中动漫、视频、图片等属于其他作品,不能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
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经历如下流程: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申请费→登记机构受理申请→登记机构审查申请材料→申请人补正申请文件(非必须程序)→登记机构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下面简要介绍以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具体步骤如下:
(一)申请人填写申请表
申请人首先登陆登记机构官网,然后进行用户注册,紧接着用户登陆,最后按要求在线填写《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打印。
(二)提交提交登记申请材料
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包括软件(程序、文档)的鉴别材料,以及身份证明文件、联系人证明文件、权利归属的证明文件和其他证明文件。
(三)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
登记机关接收申请登记材料,然后检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以及材料填写是否符合要求。
(四)通知缴费
登记机关经初步核查,认为申请材料符合受理要求时,软件登记机构发出缴费通知。
(五)申请人缴纳登记申请费
申请人收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缴费通知》后,按照通知中的要求缴纳费用。
(六)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并缴纳申请费的,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和缴费票据。
(七)登记机构审查申请材料
登记机构证书正式受理申请后,将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准予登记,并颁发登记证书;对于申请材料存在缺陷的,发出补正通知,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补正材料。
(八)申请人补正申请文件(非必须程序)
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的规定,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自发出补正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经补正仍不符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九)登记机构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
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登录登记机关官网进行查询,查阅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申请人查阅到所申请软件的登记公告后,可在规定期限持受理通知书原件到登记机关的登记大厅领取证书。申请人联系地址是外地的,登记机关将按照申请表中所填写的地址邮寄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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