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文字作品著作权如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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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文字作品著作权如何查询?

作者:http://www.sanjiaolonggucj.cn 时间:2022-09-07 08:15:26

软件著作权的评价是什么?如何评估著作权的价值?在我国无形资产评估领域,著作权评估基本处于空白状态。著作权是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对企业所拥有的著作权进行合理的评估,将极大地促进企业价值评估和著作权产业及资产评估产业的发展。如何评价著作权的价值可以分为三类:一是遵循劳动价值论,从生产投入的角度来评价价值,即成本法或重置成本法;另一种是基于均衡价值理论,通过寻找类似著作权作品的市场价格,即市场方法;二是从著作权的需求方评估著作权价值,即收益现值法。本文分别对这三种方法进行了研究。

(1)著作权成本法评估著作权重置成本计算公式为著作权价值评估=重置成本×创新率。具体计算步骤如下。

(1)获取重置成本在评估著作权的重置成本时,根据不同的情况采用不同的方法。当著作权的历史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可以采用财务会计法和指标调整法。无论采用财务会计方法还是指数调整方法,都必须首先确定待评估的著作权的实际成本(历史成本)。关键在于确定哪些成本因素可以包含在著作权值中。正常情况下,可计入著作权值的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调查和创作期间的人工成本)、办公用品、人员培训费、专家咨询费、翻译和差旅费。取得历史成本后,按照现行价格标准重新计算材料和人工成本,得到重置成本(财务会计法);或者选择合适的价格趋势指数将历史成本转换为当前成本,同时得到重置成本(指数调整法)。当著作权的历史成本不能可靠地计量时,计算重置成本非常困难。如果著作权的成本构成的结果是明确的,并且每个成本在市场上有相似的成本价,则著作权的重置成本可以由成本的市场价格来确定,这是成本法和市场法的综合应用。

②著作权作为一种特殊的无形资产,没有有形损失,只能用间接法计量。有两种常用的方法。首先,预测使用寿命著作权的方法是有限的保护寿命。如果每年著作权的经济损失是确定的,可使用寿命与总可使用寿命的比率可以表示为新的比率。使用该方法的关键是通过专业经验和调查,合理确定使用寿命。如果著作权的使用寿命完全由合同决定,则无需进行预测。另一种是摊销余额法,它使用摊销余额与总成本的比率来计算新的比率。这种方法更适合以成本摊销为目的的著作权评估。在分别计算了重置成本和创新率之后,著作权的值可以使用上述公式进行评估。

(2)为了使市场价格接近均衡价格,著作权的市场法则评价需要四个条件,这四个条件也是市场法则的适用条件:第一,必须有一个活跃的市场让著作权交易;第二,最近市场上已经有足够多的类似的著作权交易;第三,类似交易的价格信息在市场上很容易获得;第四,这些交易价格应该是独立各方之间的交易价格。运用市场法的前提是找到具有可比性的著作权交易的价格信息。这种方法简单易懂,但操作困难,因为著作权交易之间的可比性低,交易数量少,很多交易信息由于保密因素难以获取。然而,对于一些成本和收益难以确定的著作权公司,市场法仍然是一个更好的选择。市场法的基本公式是收益现值法,其评估值为著作权价值=同类交易的实际价格×调整系数。

(3)著作权。它是将著作权工程产生的未来货币收入按一定比例转换为当前货币金额,然后判断著作权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该方法以著作权的经济价值为评价对象,通过计算著作权能给权利人带来的未来利益的现值来进行评价。从著作权用户的角度来看,以著作权所能带来的效用和收益来评价著作权价值是最合理的,因此收益现值法是著作权价值评估的主要方法。收益现值法的具体量化计算方法与上述商标收益现值的计算方法相似,在此不再重复。收益现值法主要通过预测未来收益并对未来收益进行贴现来确定价值,因此收益法要求能够准确估计未来收益。但是在实践中,著作权资产价值的不确定性有时很高,很难确定著作权作品的使用寿命、未来特定时期可以获得的收益以及使用过程中著作权的折现率。

导致网络著作权争议的常见行为是什么?常见的网络侵权著作权行为有以下几种类型:

1)在网络上下载和复制他人的作品,例如,有人将他人在学术网络上的电子公告牌上发表的文章下载并刻录到附在书上的光盘上,与杂志一起出售。

2)框架连接,使其他人的网页在出现时无法显示其原貌,从而破坏了作品的完整性,侵犯了著作权。美国道达尔新闻公司利用框架技术将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华盛顿邮报等网站上的新闻链接到自己的网页,并在其他框架中保留自己的网址和广告,以获取广告利益。

3)文件传输协议和论坛的复制行为,行为人上传或下载他人非法使用的2个以上文件;如果您使用软件超出授权范围,您将在试用期结束后继续使用,无需注册。美国花花公子杂志上的170张照片已经上传到论坛站。

4)超链接,使用超文本标记语言语法连接相关网页的信息,并在未经权利人同意的情况下超出范围使用。

5)侵犯一个图像链接中2人以上的版权。

6)未经许可,将作品的原件或副本提供给公众交易或传播,或已知侵犯权利持有人著作权的副本仍是网上分发的,并且上传待分发的输入。

7)侵犯网络作品的人身权,包括侵犯作者的发表权、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性,如向新闻论坛或论坛站发电子邮件;编辑网络信息时删除作者的签名文件;在整理和编辑时,只拍摄作品的部分内容以及图片和文字框架的链接。

8)网络服务提供商侵犯著作权人,如论坛站侵犯著作权人的复制和发布权;网站管理者提供设备来引导和鼓励用户上传游戏软件到论坛并获得游戏软件行为;著作权人告知侵权事实后,仍拒绝删除或采取其他法律措施;其他共同侵权行为(引诱、教唆、帮助等))与作恶者有共同的意图。

9)非法破译著作权人使用有效的技术手段防止侵权。

10)故意删除、篡改等手段破坏网络作品的著作权管理信息,使网络作品有被侵权的危险。

司法审判中的保护措施:

(1)刑事救济虽然我国刑法中规定了侵犯著作权的犯罪,但在实践中,行政执法人员大多是以罚代罚,即对犯罪行为只追究行政罚款等行政责任,很少将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增加网络著作权的刑事保护,给予罪犯足够的威慑性监禁或罚款,是未来著作权刑事审判的方向和最有力的司法保护措施。

(2)诉前禁令,是指在提起诉讼前,责令侵权人停止相关行为,保全财产的措施。法院有权根据一方当事人的请求采取及时有效的临时措施,以防止延误给权利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或证据被毁灭的危险。著作权人们有证据证明其他人正在或将要侵犯他们的权利。如果他们不阻止他们,他们的合法权益将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害。2人以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措施,责令侵权人停止相关行为,并在提起诉讼前保全财产。但是,错误的申请或法院采取的不当措施会给被申请人造成巨大损失。因此,在执行诉前禁令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诉前禁令的适用有严格的条件,只有在其他救济不足以保护2人以上利益时才能考虑。

2.必须要求申请人提供充分的保证,并且必须防止恶意利用禁令排挤和攻击他人的正常商业竞争。

3.严格的考试制度。

软件著作权即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就自动产生,登记并不是权利产生的必要条件,软件重庆著作权登记申请是指著作权人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出申请,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审核并发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我们查询相关的法规,对照新旧法规,可以看到了两种完全相反的意见。

1、登记是软件著作权获得行政和法律保护的前提根据1991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是根据本条例提出软件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者诉讼的前提该规定很没有道理,没有登记的软件就不受行政保护,甚至被侵权了,向法院提起诉讼都不可以,虽然不明说软件一定要登记才受到法律的保护,实际上就将没有登记的软件置之法律保护之外,可以认为软件著作权登记带有一定的强制性。这个条例在199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几个问题的通知》否定了一半,该解释第三条规定:凡当事人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提起诉讼的,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无论其软件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登记,人民法院均应予以受理如果软件被侵权了,即使没有登记,我们还是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的。

2、软件著作权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自愿根据2002年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七条规定: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该条规定的是可以,可见软件著作权登记不是强制的,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3、软件著作权登记与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大家最关心的还是软件著作权问题,软件著作权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

关于著作权的取得在各国立法中主要有两种做法:1、自动取得制度。2、注册取得制度。我国采用的是自动取得制度,自动取得制度,以作品的完成时间作为著作权取得的时间界限,作品完成即取得著作权,不需要履行任何的手续,完成并不要求是全部完成,如果是部分完成则对完成的部分享有著作权,《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五条规定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理享有著作权正是自动取得制度的体现。

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不是软件取得著作权的前提条件,软件只要在完成时就会自动获得,受到法律保护。

游戏类如何申请版权保护

一、游戏类如何申请版权保护

(一)如果是由你本人或者自己的团队开发的游戏软件,在没有复制和抄袭他人作品的情况下,你才能获得软件著作权。需要注意的是,你只有这款软件的著作权,而你的想法和创新是不被保护的。意思就是,别人也可以设计具有相似功能的作品,只要他的作品组合的方式和你不同,就不存在侵权的说法。

(二)你的想法和创新都是属于精神层面上的,而其他人并不能感同身受。所以,你必须用实物表现出来,就是用有形的东西来表达你无形的思想。比如写在纸上的文章能被其他人阅读,制作的软件能被他人使用。

(三)你制作出来的计算机游戏软件,必须要有合理的逻辑,而且你的逻辑步骤能够在计算机中表现出来,达到数据软件的最终目的。如果软件在计算机上都不能运行,那么制作出的软件,便没有任何意义,也就不具备著作权的保护。

二、计算机软件的特点

(1)计算机软件与一般作品的目的不同。计算机软件多用于某种特定目的,如控制一定生产过程,使计算机完成某些工作;而文学作品则是为了阅读欣赏,满足人们精神文化生活需要。(2)要求法律保护的侧重点不同。著作权法一般只保护作品的形式,不保护作品的内容。而计算机软件则要求保护其内容。(3)计算机软件语言与作品语言不同。计算机软件语言是一种符号化、形式化的语言,其表现力十分有限;文字作品则是人类的自然语言,其表现力十分丰富。(4)计算机软件可援引多种法律保护,文字作品则只能援引著作权法。

三、著作权的保护对象

(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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