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合理使用的范围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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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合理使用的范围及注意事项

作者:http://www.sanjiaolonggucj.cn 时间:2023-02-12 08:43:47

作品重庆版权登记简介

【材料准备】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重庆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办理步骤】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办理时限】

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缴费要求】

申请人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应按规定缴纳费用。

申请人收到缴费通知书后,应于10日内完成缴费。汇付登记费用的,应在汇单中写明作品名称及流水号。

【作品类别】

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您对著作权合理使用的范围及注意的问题了解吗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十三)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自使用该作品之日起2个月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上述内容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封面及插图版权归属于谁?

版权归属

插图作为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它的版权属于作者。摄影作品的保护期是自发表之日50年。图书封面一般情况下是出版社自行设计,或委托设计公司进行设计,具体归属问题,则要看双方的合同约定,出版社一般都会约定封面设计版权归自己。如果对已发表、尚在版权保护期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进行再创作、改编演绎,也需征得权利人的许可。当然有一种情况除外,就是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教科书使用已发表作品的话,这是著作权法规定的法定许可,可以先使用后付酬,不需要获得权利人许可,相关稿酬标准也有国家规定。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版权登记收费类型有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重庆著作权登记费;

二、著作权合同登记费;

三、变更或补充登记费;

四、登记证书费;

五、封存保管费;

六、例外交存费;

七、查询费;

八、撤销登记申请费;

九、其他需交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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