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文字作品版权代理机构如何选?
通常说的软件著作权其实就是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相信大家都知道,我国法律对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是进行了较多的保护,那么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是什么呢?
一、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是什么内容
1、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
2、文档:是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定、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3、计算机软件。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二、软件著作权的限制有哪些
对于著作权人的权利,著作权法通常予以一定限制,以平衡著作权人的局部利益与社会的整体利益。我国对软件著作权的限制主要是:
1、时间限制:软件开发者的开发者身份权保护期不受限制。软件著作权的其他权利保护期为25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25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机关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50年。因继承或单位分立、合并等法律行为使著作权人主体发生合法变更时,不改变相应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因依法签订使用权或使用权许可合同而转让有关权利时,转让活动的发生不改变有关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当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单位终止或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公民死亡而无合法继承者时,除开发者身份权外,有关软件的其他各项权利在保护期满之前进入公有领域。
2、在保护期内,因课堂教学、科学研究、国家机关执行公务等非商业性目的的需要对软件进行少量复制,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同意,不向其支付报酬。
3、软件著作权人不得损害公众利益,违反其他法律。
4、软件复制品合法持有人,在不经该软件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内,制作备份复制品,进行必要的修改等。
网络著作权的概念是什么?它与传统的著作权有什么不同...网络著作权的概念是什么?著作权是基于文学作品的合法民事权利,那么网络著作权的概念是什么?网络著作权的概念网络著作权的概念是什么?网络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在网络环境中对受著作权法律保护的作品享有的著作权权利。基于此,网络著作权包含两层含义:
第一层,相对于传统作品,是指传统作品上传到网络时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这里特指信息网络传播的权利。此外,根据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我国2001年修订的《著作权法》在第10条中增加了10多条关于著作权权利具体形式的规定,其中第12条是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承认传统的著作权在网络等电子环境中享有受保护的地位。《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号)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种作品的数字形式。在网络环境下,其他在文学、艺术、科学等方面具有独创性,能够以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性成果,应当受到人民法院的保护。根据这一司法解释,作品的数字形式和新的数字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任何媒体,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网络媒体,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或法定许可条件,擅自复制、转载和传播他人作品,均构成对著作权人的侵犯,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软件重庆版权登记需要注意的有什么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注意的有什么
1、申请登记的软件应是独立开发的,或者经原著作权人许可对原有软件修改后形成的在功能或者性能方面有重要改进的软件。
2、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可以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著作权人协商不一致的,任何著作权人均可在不损害其他著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请登记,但应当注明其他著作权人。
3、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对鉴别材料作例外交存:
(一)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
(二)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
(三)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文档作例外交存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4、软件著作权登记时,申请人可以申请将源程序、文档或者样品进行封存。除申请人或者司法机关外,任何人不得启封。
5、申请人在登记申请批准之前,可以随时请求撤回申请。
6、登记申请应当使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制定的统一表格,并由申请人盖章(签名)。申请表格应当使用中文填写。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中文译本。申请登记的文件应当使用国际标准a4型297mmx210mm(长x宽)纸张。
7、申请文件可以直接递交或者挂号邮寄。申请人提交有关申请文件时,应当注明申请人、软件的名称,有受理号或登记号的,应当注明受理号或登记号。
版权转让合同签订的主要条款
著作权转让合同是指著作权人与受让人,就著作权人对作品享有的财产权部分或全部的转让而达成的协议。那么,合同签订时的主要条款有哪些呢?
版权转让合同主要条款
1、作品的名称。名称要求准确无误。
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和期间。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转让其部分还是全部权利以及转让后使用的地域范围、使用的时间等,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3、转让价金。转让价金是转让人因转让权利而应获得的报酬。
4、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交付转让价金是受让人应承担的主要义务。交付转让价金在什么时间交付、分期交付还是一次性交付,受让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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