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应用软件侵权的参考因素
律师的主要著作权实践是什么?律师代表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书面作品,依法应受著作权法保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所有作品,无论是否发表,均享有著作权的权利;外国人的作品在中国首次发表也享受著作权根据著作权的法律;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按照其国家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受著作权优惠。“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它指的是在文学、艺术和科学方面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有形形式再现的智力成果。这位律师的代表言论只是最初的反法知识成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作品:
(1)文字作品;(2)口头作品;(3)音乐、戏剧、民间艺术、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zd艺术和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制作方式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纸、产品设计图纸、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关于中国法律中著作权的有关规定:
首先,《民法通则》第94条规定,公民和法人享有著作权(版权),并有权依法签署、出版、出版和领取报酬。《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开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和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即保护作品不被歪曲和篡改的权利;
(5)使用和获得报酬的权利,即通过复制、表演、广播、展览、发行、电影制作、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允许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因此,你可以享受上述法律为你的小说作品规定的著作权。
其次,《民法通则》第118条规定,公民和法人的著作权(版权)被剽窃、篡改等侵犯。有权要求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著作权法”第45条规定,歪曲或篡改他人作品;未经2人以上许可,通过播放、拍摄、电视等方式使用作品。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应当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公开道歉和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第三,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发行单位和播出单位侵犯了你的著作权权益,你有权要求他们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如果协商不成,您有权向著作权行政部门投诉,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大家知道,软件著作权跟商标或者专利是有很大区别的,它是自动产生的。作品实行的是自愿登记,不管是否已经进行登记,大家依法取得的著作权是不受任何影响的。很多朋友认为进行软件重庆著作权登记没什么用,并且进行登记的时候还需要交费,实在没必要进行登记,其实这种想法是非常错误的,进行登记不仅非常有必要,而且对作者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就由小编跟大家详细介绍下为什么要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
第一,如果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那么一旦大家需要出售或者转让软件,因为已经进行了注册登记,所以相应的不会再征收增值税。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登记软件著作权能够减免税收,让大家获得更多的收益。
第二,国家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是鼓励大家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并且还有相关法律对于已经登记的软件进行重点保护。如果大家的软件版权受到侵权,那么司法机关不需要经过详细审查,就可以直接作为证据进行使用,所以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可以让其成为国家著作权管理机关惩处侵犯软件版权行为的执法依据。
第三,可以这样说,软件著作权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即使企业已经宣布破产,著作权的生命力和价值是依然存在的,并且对于这样的无形资产,大家是可以进行转让和拍卖的,并且还能够获得一笔数目不小的有形资金,所以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对企业来说是非常有好处的。
综上所述,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好处是非常多的,不仅对著作权本人非常有利,对于企业来说也是非常有益处的,所以大家不仅需要重视软件著作权的注册登记,还需要积极主动的完成相关操作。
一、怎么界定应用软件侵权
应用软件侵权的界定的相关规定如下:
1、剽窃。剽窃是指将他人依法享有著作权的软件窃为己有并发表或者登记的行为。剽窃的主要表现是采取抄袭或部分抄袭等方式,在他人软件上署自己的名称(或姓名)并发表或者登记。
2、非法复制。非法复制是指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将他人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行为的行为。非法复制的主要表现形式是盗版,这种侵权行为直接掠夺了正版厂商的市场份额和商业利润,是目前最为普遍的软件侵权行为,危害性十分明显,也最为公众熟知。
3、擅自使用。擅自使用是指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又无法律根据,对他人软件实施演示、修改、翻译、注释、应用的不合法的使用行为。
4、擅自许可他人使用。擅自许可他人使用是指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又无法律根据,未经授权许可第三人使用他人软件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二、软件著作权可以多少个人申请
依据计算机软件重庆著作权登记办法的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如果是合作开发的,可以由各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七条一项软件著作权的登记申请应当限于一个独立发表的、能够独立运行的软件。第八条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时,可以由各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各著作权人协商不一致时,各著权人都有权在不损害其他著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请登记,登记时应当列出其他著作权人。第九条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时,申请者应当向软件登记中心提交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该软件的鉴别材料及相关的证明文件各一式两份。
三、使用盗版软件侵权吗
属于侵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计算机软件用户未经许可或者超过许可范围商业使用计算机软件的,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而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2010年修订后的《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可知,我国现行法律将未经合法授权或者超过许可范围商业使用计算机软件的行为定位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作品的行为,也就是说,使用盗版软件或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侵犯了著作权人对计算机软件享有的复制权。
软件著作权的客体是指计算机软件,即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近些年来,我国逐渐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权利类别,包含内容很广泛,比如著作权,今天,小编要和大家介绍的是著作权的一种,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那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什么,下面大家一起来了解下。
一、软件著作权的客体软件著作权的客体是指计算机软件,即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说明、流程图、用户手册等。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二、软件著作权人及其权利归属软件著作权人,是指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如无相反证据,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开发者。委托开发、合作开发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及行使原则与一般作品著作权归属及行使原则一样,但职务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归属有一定的特殊性,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行奖励:(1)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2)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3)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
三、软件著作人身权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四、软件著作财产权1、专有使用权,其具体包括:(1)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4)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5)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6)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专有使用权。
2、使用许可权,即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许可他人行使软件著作权的,应当订立许可使用合同,使用许可分为专有许可或非专有许可,没有订立合同或者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为专有许可的,被许可行使的权利应当视为非专有权利。
3、转让权,即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转让软件著作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相信大家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什么这个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客体是计算机软件,自然人和法人以及其它组织都可以作为著作权人的合法主体,软件著作人享有发表权、署名权和修改权等人身权,同时享有专有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转让权等财产权。
上一篇:遭遇版权侵权该如何处理?
下一篇:用网络上的标语是否算侵权?
最新文章
- 九龙坡区摄影版权查询方法与注意事项[ 2024-07-06 ]
- 九龙坡区摄影版权查询指南[ 2024-07-06 ]
- 南川区影视版权形式:多元化与异业合作的趋势[ 2024-07-06 ]
- 南川区影视版权形式:传统与数字化版权的交融[ 2024-07-06 ]
- 城口音乐版权登记费用解析[ 2024-07-06 ]
- 城口音乐版权登记费用探究[ 2024-07-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