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如何确定争议的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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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如何确定争议的管辖权?

作者:http://www.sanjiaolonggucj.cn 时间:2023-10-26 08:11:37

著作权侵权诉讼的管辖权是确定的,因为如果著作权侵权有争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一般管辖的法院是中级人民法院,另一种是经常向侵权行为发生地、侵权复制品存放地、被查封或者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二级以上侵权诉讼管辖权的确定是什么?

1.级别管辖: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管辖权。《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该条体现了人民法院的级别管辖,即著作权民事纠纷的一审在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在高级人民法院。

2.属地管辖:《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属地管辖适用。答案是侵权行为发生地、侵权复制品存放地或者被告被查封、扣押地人民法院的管辖权。著作权侵犯中国人民法院管辖权。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计算机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地点包括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和其他被指控侵权的设备的位置。如果难以确定侵权地点和被告住所地,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的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地点。

著作权什么是侵权诉讼管辖权的确定?如果以侵权行为地为管辖权,如何确定管辖权?这涉及到一个特殊的网络管辖权问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计算机互联网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互联网著作权侵权纠纷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地点包括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和其他被指控侵权的设备的位置。如果难以确定侵权地点和被告住所地,原告认为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的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地点。”网络侵权发生在所谓的虚拟网络空间。在网络侵权中,有时很难确定侵权的地点和被告的住所。例如,一些机房随意接受托管服务器,当发现服务器上有侵权内容时,不能确定它是托管服务器的主体;目前,非经营性网站的备案制度已经实施,但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备案制度并不完善,存在虚假备案,使得侵权地点和被告住所地难以确定。因此,如果很难确定侵权地点和被告住所地,则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的地点可以视为侵权地点。什么是“计算机终端和其他设备”?是原告的“计算机终端设备”还是被告的“计算机终端设备”?司法解释规定,首先,管辖权由侵权人侵权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的位置决定;其次,如果根据侵权地点和被告住所地难以确定管辖权,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的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地点。

著作权法保护的条件?“著作权定律”是什么意思?“著作权法”在保护作者作品的独创性和保护作者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那么著作权方法意味着什么呢?著作权方法是什么意思?什么是工作?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它被称为“著作权法”中的作品,是指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有形形式再现的智力成果。著作权也称为版权,是指作者和其他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权利人享有的个人权利和财产权的总称。分为人格权和财产权。其中,作品人格权的内涵包括公开发表权、表达姓名权和禁止他人通过歪曲或改变作品损害作者名誉的权利。

作品财产权是一种基于人类智力的无形财产权,属于一种知识产权,包括复制权、公共口述权、公共传播权、公共展览权、公共表演权、公共传播权、公共展示权、改编权、分配权、租赁权等。著作权想要保护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是思想本身的保护。在保护私有财产权的同时,必须重视文明的积累和知识的传播。算法、数学方法、技术或机器设计都不是著作权想要保护的对象。著作权作品的原创性和专利技术的创作标准有什么区别不是原创的。原创性的定义并不在于其他相似版本的存在,也不能说只要不是剽窃,原创性就存在。

作品的独创性强调作者在创作过程中投入了一定的智力劳动,创作出来的作品是创造性的,至少作者应该通过作品在一定程度上表达出来。尤其是这种摄影产品,法律有规定。《实施〈著作权1法〉条例》第四条“作品”含义第(十一)项“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制作方式创作的作品”,是指在一定媒介上制作的,由一系列有伴音或无伴音的图片组成,通过适当的装置播放或通过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第五条第(三)项所称录像制品,是指除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以外,任何连续的相关图像和有伴音或无伴音的图像的录制品。可以看出,人们用相机拍摄的录音有两种,其中一种被认为是电影,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另一种叫做视频产品,不受著作权法律保护。

这两张唱片的区别在于它们是否是原创的。标题中提到的视频应该属于后者的视频产品,而不是受著作权法律保护的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于电影制作的方式创作的作品”增加了人们在电影制作过程中的思想创造和表达。一般来说,这样的作品是大量元素的组合,如导演、演员、道具、服装、音乐、灯光等。即使没有上述要素的纪录片作品也有智力劳动,如选择拍摄角度、方法、镜头处理、编辑等,这对作品的最终效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不同的人在拍摄时会有不同的效果。

著作权法定许可具体情形

在一些特定的情形下,著作权是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同意就使用的,但却必须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那么著作权法定许可有哪些情形呢?

(一)教科书的法定许可我国《著作权法》第23条规定:“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我国著作权的法定许可包括教科书的法定许可、报刊转载的法定许可、制作录音制品的法定许可、播放已发表作品的法定许可但应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所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报刊转载的法定许可我国《著作权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三)制作录音制品的法定许可我国《著作权法》第40条第3款规定:“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必征得权利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向其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四)播放已发表作品的法定许可我国《著作权法》第43条第2款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我国《著作权法》第44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著作权的法定许可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限制。

文学作品重庆版权登记全解析

著作权登记流程1、提交申请表。2、版权中心接收文件并进行初步审核。3、审核通过后缴纳费用,未通过的需要补正或撤销申请。4、版权中心受理申请并发出受理通知书。5、审核通过版权中心予以登记并办法登记证书并公告。著作权登记材料(1)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2)作品样品图、作品创作说明书。(3)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4)法人作品版权说明。(5)委托书、附图申请书、代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文学作品著作权能否异地登记?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作品特征有哪些呢?1、作品是思想、情感的表现形式,不是思想、情感本身2、作品应当具有独创性3、该表现形式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范畴。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时,作者、其他著作权人或其代理人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部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并缴纳相应费用后,经登记机构受理、审查,对符合登记要求,申请材料齐备的发放著作权登记证书。作者,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其他著作权人,包括通过转让、承受、继承等继受取得著作权的权利人。申请人可直接申请登记或委托代理人办理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的办理时限。自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文学作品著作权可异地登记。作者可以将其作品在所属地区的版权登记中心进行登记,获得作品版权登记证书,作为将来出现版权纠纷时的证明材料。作品登记费用一般在300-几千不等,获得版权登记证书时间在1个月左右,作者也可以委托版权代理机构申请版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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