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的内容
软件著作权可以称为软件版权,我国版权登记采取自愿平等的原则,鼓励软件版权登记,那么软件著作权权利人有哪些权利?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八条规定“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
(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4)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5)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6)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目标的的除外;
(7)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8)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9)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当外观设计专利权与著作权冲突时,可以通过...如果是外观专利或著作权冲突,以专利申请日期或著作权完成日期为准。
1.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2.由工商部门调解。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何查询外观设计专利外观是直截了当的,即文章的六个方面。版权通常是平面作品,可以被认为是外观专利。但是,根据保护的目的,如果是保护艺术作品,则是版权登记,如果是保护外观,则更适合保护外观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它们的组合以及颜色、形状和图案的组合所做出的具有美感并适合工业应用的新设计。版权指著作权,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所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版权是一种知识产权,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组成。
在什么情况下不授予设计专利?
(1)固定建筑物、桥梁等。这取决于具体的地理条件,不能重复复制。例如,景观别墅包括特定的景观。
(2)形状、图案和颜色不固定的产品,因为它们含有气体、液体和粉末等形状不固定的物质。
(3)不能分开销售或单独使用的产品的部分设计,如袜跟、帽檐、杯把等。
(4)对于由多个具有不同特定形状或者图案的部件组成的产品,如果部件本身不能单独销售或者使用,则该部件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对象。例如,由不同形状的插块组成的一组拼图,当所有的插块一起作为一个设计申请时,才属于设计专利保护的对象。
(5)不能用于视觉或肉眼难以确定,需要特殊工具来区分其形状、图案和颜色的物品。例如,一种产品的图案只能在紫外线灯的照射下出现。
(6)受保护的设计不是产品本身的常规形式,例如,用手帕扎成动物形状的设计。
(7)以自然物的原始形状、图案和色彩为主体的设计通常指两种情况,一是自然物本身;一是自然物体的模拟设计。
(8)艺术、书法和摄影作品。
(9)仅由产品所属领域中常见的几何形状和图案组成的设计。
(10)文字和数字的读音和含义不属于设计保护的内容。
(11)与人机交互或实现产品功能无关的产品展示装置所展示的图案,如与人机交互无关的电子屏幕壁纸和图片,以及在开关时实现产品功能;与产品功能无关的网站页面的图形和文本布局以及游戏界面。
各栏填写要求和应提交的其他申请文件:
(一)软件名称栏:1、全称:申请著作权合同登记的软件全称。各种文件中的软件名称应填写一致。2、简称(没有简称可以不填此栏)。3、版本号:申请著作权合同登记的软件版本号。
(二)申请者栏:1、个人申请者:除填写各项内容外,应提交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如护照等)的复印件。2、法人申请者:名称栏应填写单位全称。身份证件号栏应填写企业法人登记号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在电话栏中加注联系人的姓名。应提交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的复印件。3、法人分支机构和法人内部组成部分应由法人开具证明。
(三)代理者栏:1、个人代理者:除填写各项内容外,应提交与软件申请者签定委托代理授权书。2、法人或其他组织代理者申请者:名称栏应填写单位全称。身份证件号栏应填写企业法人登记号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在电话栏中加注联系人的姓名。应提交与申请者签定的委托代理授权书。
(四)转让(许可)方栏:按栏目要求填写转让(或许可)方和受让(或被许可)的名称(或姓名)、国籍和地址,提交转让(或专有许可)合同。
(五)主要登记事项栏:1、选择转让或许可。2、双方当事人栏:填写转让(或许可)方和受让(或被许可)的名称(或姓名)。3、权利内容栏:填写转让或专有许可的具体权利内容。4、期限栏:填写转让或专有许可的起始和终止的日期。永久转让的,可填在期内。5、地域栏:填写转让(或专有许可)的地域范围,如国家或地区。各项内容应与合同中的记载一致。
(六)申请人保证声明栏:申请人应认真核对申请表格各项内容、应提交的证明文件和鉴别材料是否真实,符合申请要求;明确因提交不真实的申请文件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核实无误后,个人申请者签名或者加盖名章;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者,由单位时盖公章。签章应为原件,不得为复印件。
我国2018年版权中心统计的数据显示,我国申请专利跟软件登记的数量是逐年递增的。作为软件重庆版权登记管理中心,其实也要遵守国家制定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办法。那么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的详细内容有哪些?
第一条为贯彻《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增强我国信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软件登记,并对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和转让合同登记。
第四条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应当是该软件的著作权人以及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或者转让合同的当事人。
第五条申请人或者申请人之一为外国人、无国籍人的,适用本办法。
第六条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
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并须在设立后一个月内报国家版权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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