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软件著作权转让的相关手续

17732605906

联系我们

  • 重庆金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怎样办理软件著作权转让的相关手续

怎样办理软件著作权转让的相关手续

作者:http://www.sanjiaolonggucj.cn 时间:2023-11-09 08:36:52

在进行软件著作权转让时,软件著作权手续是一定要办理的这点相信大部分的人都知道,但是对于怎样办理软件著作权转让手续?如果您不是特别了解,请跟着小编在以下的文章中来具体了解一下该怎样办理软件著作权的转让手续吧。

1、已登记软件的著作权发生转让、承受、质押、著作权人名称变更的,权利继受方办理重庆版权登记,合同当事人办理转让和专有许可合同登记,办理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以及变更或补充登记等申请,均需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概况查询,查询结果是办理上述登记申请的文件之一。

2、申请表应当在线打印,请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

3、文档和源程序的页眉上应当标注该申请软件名称、版本号和页码,并应当与申请表中相应内容完全一致。

4、软件为升级版本的,应在申请表软件基本信息栏中的软件作品说明中,选择修改项并填写修改说明,前期版本已登记的应填写原登记号并提交原证书复印件。

5、软件著作权人如果是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方式有两种:A类--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即以受让方为申请人填写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B类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证书。即以转让方或受让方为申请人填写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和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申请表。

6、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应加盖公章;应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最近在微博看到某个图片版权机构的官微发出一连串的警告微博,原因都是某个公司未经授权使用该机构的图片,被投诉的包括一些知名公司和大V公众号,可见国内对版权问题越来越重视了,这样的做法虽然能够唤起国内的版权意识之风,但是该机构的处理方式确实有一些不妥当,在这就不多作评论。今天主要想跟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图片版权的小知识,希望能够帮助设计师和像我一样的公众号小编,能够正确的使用图片,避免给公司或者个人带来不必要的版权纠纷。

1、著作权CopyRight图像版权:也叫做图像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图像作品(包括摄影照片、影片等)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属于无形财产权。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它是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那么这里有一个问题:图像使用授权作用是什么?正版图像公司是图像创作者与用户之间的桥梁,帮助图像产品实现商业价值,同时规避用户的版权风险。正版图像公司与图像创作者之间通过协议方式拥有图像使用许可授权的权利。有很多朋友认为既然我在图片库购买了图片,那这张图片理应归我所有,其他人不能使用(这就是通常认为的图片买断),而实际上在大多数版权图库购买图片,所获得的是使用图片的权利(license),而非图片著作权(copyright)本身,著作权始终都是属于原作者的。因为买断图片著作权价格非常昂贵,有些著名的图片的版权价格达到几万美元甚至更高。所以购买使用授权(lincense)是知识产权领域最常见的模式。

2、肖像权ModelRelease是指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就是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在图像作品中牵涉到模特(或他人)的肖像时,如果作品用于商业用途,那么作品的创作者必须事先取得作品中模特的授权,即模特肖像权授权,如果没有取得模特授权而用作商业用途,那么就侵犯了模特肖像权。所以我们在工作时需要用到涉及人像的图片要更加谨慎,有些网站还有提供肖像权授权协议书,在购买或使用图片时可以咨询。作为设计师或者运营人员,在互联网上使用图片要遵守哪些规范?

我想这一点是很多朋友想要知道的,关于合理使用图片避免带来版权纠纷,我们可以参考《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感兴趣的朋友可搜索了解,在此不多做赘述)简单的说,如果你在网上下载图片,只是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欣赏某一个作品,或者为了报道实时新闻,那么这些情况是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不需要得到作者的授权,但是需要标明作者和来源。除了购买图片使用授权,还有其他渠道获取正规图片吗?近几年来,随着版权意识的提升,国内也越来越多图库素材网站兴起,但都存在以下几个共同点:

1.代理国外某个知名图库网站,获得图片的分销权。

2.在国内独家代理,单片价格高。

3.部分图片有版权登记。

4.无水印版本广泛流传于互联网。

前两点很好理解,图片在国内独家代理,价格自然不菲。至于后两点,这就值得我们思考:图片拥有版权登记,那么就意味着如果有人非授权使用图片,图库网站则可以走法律程序对使用者进行诉讼,所以文章开头谈到的图片版权机构就是这样的套路,他们拥有一套强大的系统,可以抓取互联网上非授权使用图片的公司的微博或者公众号,还有专门的法务团队对侵权的公司进行警告,被投诉的公司要么和解,要么法庭见,一张图几千甚至上万的赔偿就是这么来的。这样的做法我们不去做评论,上帝给我们关上门的同时也会为我们打开一扇窗。这扇窗户就是CreativeCommons,简称CC,在大陆被称为知识共享,简单的说就是创作者愿意放弃你作品的部分权利,把自己的作品放到公共平台上与他人分享。CreativeCommons(知识共享)一般用于设计,摄影,图片作品的开放式分享。

所以这是设计师的福音,此组织的主要宗旨是增加创意作品的流通可及性,作为其他人据以创作及共享的基础,并寻找适当的法律以确保上述理念。在这要给大家介绍一下cc0协议,这个就是版权共享协议,类似于GPL。凡是签署了cc0协议即表示作者已将该作品献给公有领域,并已放弃世界上所有版权法范围内的作者对该作品的所有权以及所有法律允许范围内的相关邻接权。你可以复制、修改、分发并且使用该作品,甚至是用于商业目的,无需要求授权中国大陆引入CreativeCommons(CC)协议(未本地化版本)的活动始于2003年,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其影响力并没有太大,所以国内做图片版权共享的网站还比较少,概念也比较新奇。目前我知道的只有一个别样网和摄图网,前者的话网站做的比较文艺,但是资源不够丰富图片才2000+张,后者摄图网资源比较丰富,有近百万张高清图片,用户体验也很不错,我使用的比较多。国外的话做版权共享的网站就很多了,比如Pexels、Lifeofpix、Foter等等,都非常好用。

版权登记流程的字面意思是指将版权登记需要的一些申请材料递交到国家版权局,然后再按照一系列的要求来办理版权登记。那么申请版权登记的步骤是什么?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申请版权登记的步骤

一、提交申请版权登记的作品:向国家版权局提交自己想要申请版权登记的作品。

二、进入版权登记程序:由作者本人或代理人将相关的申请材料递交到国家版权局,并且填写版权登记申请表与版权登记保证书,如果通过核审后没有异议的,版权局将会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并且颁发作品登记证书。

三、提交申请版权登记的材料:

一、提交申请版权登记的作品:向国家版权局提交自己想要申请版权登记的作品。

二、进入版权登记程序:由作者本人或代理人将相关的申请材料递交到国家版权局,并且填写版权登记申请表与版权登记保证书,如果通过核审后没有异议的,版权局将会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并且颁发作品登记证书。

三、提交申请版权登记的材料:

(1)版权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和工作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办理作品自愿进行版权登记的手续申请书。

(3)版权登记作品说明:主要是简述作品的内容与创作的过程。(说明书必须有作者的亲笔签名)

(4)版权登记作品的原件及复印件。

(5)版权登记的权利保证书。

四、缴纳版权登记的费用:如果核审通过后,版权局会下发缴费通知单,然后申请人或者代理人需要按照通知的要求缴纳相应的版权登记费用。

五、正式受理版权登记申请:所交的版权登记申请符合登记要求并且缴纳过相应的申请费用后,版权局会正式受理。

六、版权登记审查:在正式受理后,版权局将会进行一系列的标准审查,查看申请是否有问题或者是否是作者本人申请的。

七、下发版权登记证:待审查通过后,大概在两个月的时间内,版权局会下发《版权登记证》。

什么是合著作品

合著作品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创作的作品。何谓“共同创作”?法学界众说纷纭,归纳起来,可有以下几种,第一种观点认为,“共同创作”是指共同创作人的共同创造性劳动’第二种观点认为,“共同创作”是指共同创作人的共同创作意思;第三种观点认为,“共同创作”是指共同创作人能够形成作品价值的共同创作活动。直观地看这几种观点均有其合理成份,但细细推敲,终难园其说。第一种观点着眼于合著作者的创作行为,但在一些作品中,付出了创造性劳动的人并不一定能成为著作权的主体,如回忆录、职务作品、委托作品的撰写者等。第二种观点着眼于合著作者的主观意思,以此作为标准来认定合著作品,会将一部分合著作品排除在外,如现在的作者为古诗词谱曲、为古画题词等。这些合著作品的作者因为时间上的间隔,不可能有共同创作的意思。第三种观点着眼于作品的价值,但为作品提供了辅助性劳动(如计算、统计、查阅资料等)的人、电影中的演员等均不能成为著作权的主体,而他们在作品形成过程中的创作活动,很难说是没有价值的,与作品作者的创作活动相比,只不过价值大小而已。

所以合著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著作品的著作权可以单独一方使用吗?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最新文章

版权所有:重庆金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