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软件版权登记代理机构如何选?
“版权所有,请勿转载!”“未经授权,请勿转载!”“版权作品,禁止转载”这些的字样是在网站、公众号、APP等平台上经常可以见到的。它们共同强调的权利就是版权,也称为著作权。这是一种网络版权宣告的形式,是维护自身版权的表现,也是对于网络环境知识产权保护意意识缺乏现象的一种抗争。然而,这样版权所有的宣告,真的有用吗?如今的版权保护难点在哪里?
◆难点一:版权的认定版权的权利归属问题,是版权侵权案件里面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版权的归属适用于“署名推定”原则,也就是谁在作品上署名,谁就享有著作权,也就是版权,另外条款也规定,有相反证据证明另有著作权人的情况下,可以推翻上述推定。所以版权是认定方面,难点在于归属权的证据或相反证据。
◆难点二:侵权的认定版权案件中关于侵权的认定,文学作品方面采用的是“接触实质性相似”原则。需要认定侵权人接触过作品或实质性相似,都是司法时间里的难题。前者需要证明作品曾经交付给侵权人或者作品曾经公开发表过,这一部相对好取证。后者需要证明实质性相似,并不是思想上的相似,这一步就比较困难。
◆难点三:法律责任的承担认定侵权后,关于法律责任的承担,具体的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其中,对于赔偿损失,如果侵权行为没有或不可能对维权方的经济利益造成损失,就无权提出损失赔偿。从上述三个难点不难看出,对于版权所有问题的界定和维护是存在不少争议的,想要在法律框架内维护好自身的权益,就需要有足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行为。版权(著作权)虽然可以自动获得,可以对于一些重要的知识产品进行合理的登记注册是必要的知识产权保护行为。
软件登记版权后,署名权能否转让?
软件的署名权就是说软件名字的命名权、修改权等等也可以说成软件的著作权,有很多的相关的权力,我们现在处于信息时代,软件是我们生活中可以说是必不可少的东西,所以有很多的新软件会陆续的出现在我们眼前,那么对于软件的名字的保护也是我们应该做的。软件著作权个人登记,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独立开发完成的非职务软件作品,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
软件著作权企业登记,是指具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对自己独立开发完成的软件作品或职务软件作品,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
软件署名权可以转让吗?
一、软件的本质在于其功能和性能,可以视为一件“技术产品”。一般与制作者的人身关系联系不大,消费者注重的是软件质量与功能;而其他著作权环境下如文字作品、美术作品则比较注重创作者的身份与作品的关系,其中作者的知名与否对消费者而言很重要,而软件的作者则不然。
二、其他著作权中如职务作品是强调从事职务创作者享有该著作权中的署名权,而现行《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明确职务开发的软件的著作权由该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其中就包括署名权,开发者个人没有该软件著作权的署名权,仅仅享有获取相应的报酬权。
三、很多软件的开发是一个系统工程,参与的人员很多,同样一个软件可以由多个或不同的作者来完成,其署名有一定的技术困难;而一般作品除合作作品外,一般是自然人个人能够独立完成的,署名清晰明了。
办理版权登记,要用到哪些相关东西?
虽然我国版权采取的是自愿登记原则,但现实生活中版权纠纷时刻发生,这就凸显了版权登记的重要性。想要顺利维权,就必须进行登记,那登记时要用到哪些东西呢?
一、办理部门:申请人办理作品重庆版权登记申请,可到CPCC版权登记大厅办理,或通过邮寄方式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部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办理。如果觉得麻烦,也可委托代理机构办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部负责办理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著作权登记工作。
二、材料要求: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权利归属证明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视频版权应该如何捍卫自己的权利?
1、涉及复杂版权,侵权视具体情况而定;
2.无论公开号码是企业还是个人(本质上是为了促进商业目的),即使视频源和腾讯没有明确声明不允许转载,也要注明来源、作者、支付报酬。否则,著作权被违反。
3.如果是用于非商业目的,个人学习协会可以不经许可或付费而使用它,并且它可以被复制,除非明确声明它不能被复制;
4.如果视频内容是关于政治、经济和宗教的新闻报道和其他评论(已发布),可以不经许可和付费进行复制,除非明确声明不能复制5.其余情形和其他目的基本上涉嫌侵权。
关于视频版权问题:
1.首先,您制作的视频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第(五)项和第(六)项所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和技术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制作方式创作的作品;
2.如果其他人上传到其他网站并发布,他们必须获得您的同意。如果你没有获得授权,那就是侵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47(1)条。第(四)项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节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著作权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和设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2人以上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复制、发行、表演、放映、播放、编辑、传播其作品的,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复制、发行、传播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侵犯著作权或著作权相关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根据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金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侵权情节,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第五十条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人有关的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将要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果不及时制止,将对其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措施,责令其停止相关行为,并在起诉前保全其财产。人民法院审理前款申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至第九十六条和第九十九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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